基金会请款流程

一.请款单报销流程
1.若有发票未到而需先付款的,应先填写请款单,注明日期、供货单位、付款用途、金额及付款方式(现金、转帐等),交项目主管,财务部审核,项目总监或秘书长签字认可同意,方可向财务部支取款项(现金或支票等);
2.申请人应尽快向供货商索取发票交还财务部,以便财务做帐;
3.发票收回,应将该发票签字确认后报送财务部。

二.借款流程
1.因工作需要向基金会暂支借款,需先填写借款单,经项目总监及秘书长、理事长同意,方可交于出纳,向出纳支取现金。任何人不得私自作出暂支借款决定;
2.借款单必须在两个月内结清(日常备用金2个月内结清或出差人员则在回公司后一月内结清),结算方式:以现金归还或报销单抵扣,出纳应及时归还暂支人员借款单;

三.报销单报销流程
1.因工作需要购买物品或差旅,需先填写请购单(办公用品将由行政部统一统计物品种类、数量,编制采购计划),项目总监或秘书长、理事长审核同意后方可采购或出差。
2.购买物品需先确保提供正规发票,经项目主管确认、财务部审核、项目总监或秘书长、理事长审核签字同意,方可向出纳支取款项。
3.出差人员回公司后,出纳应及时提醒、督促报销。一月内必须完成报销工作。 报销内容:按出差管理制度执行。有关请客送礼需预先报请项目主管确认,然后由项目总监或秘书长签字方能实施。 差旅费报销单填写:写明出差时间、地点、报销内容、金额等,并由项目总监或秘书长、理事长签字确认。
4.对审批手续不全的报销单(未经会计确认,项目主管审核,项目总监或秘书长签字),财务部一律不予办理;
5.审批成功后的报销单交于出纳,将统一时间进行报销。报销时间:每月中、月末。

四.大病、伤残救助款请款流程
1.申请医疗救助款前,项目认真做好审核、评估工作。项目提出准确救助款金额。
2. 填写救助款项申请单。填写内容包括:项目名称、受助方信息、救助金额、医院信息、结算方式等。
3. 救助款项申请单由项目主管确认签字、财务主管确认签字、项目总监或秘书长确认签字后,交予出纳根据结算方式进行付款。
4. 救助款项付款后,项目部门应及时确认款项收据的回收,并及时交回财务部,以便财务做账。
5. 救助款项付款后,确定不能收回相关收据的,应报项目总监和秘书长备案,并由相关项目部提出解决方案。(尽量减少应收账款的发生)

五. 志愿者补助请款流程
1.志愿者(探视团)在本基金会参加受助社员探视活动,基金会应支付相应补助。
2.各项目主管为提供服务的志愿者申请补助时,需登录康爱公社论坛填写探视报告,图文结合,并对其提供的探视活动进行说明。
3.每个探视团可申请的探视经费为500元。款项通过银行转账到探视团长账户,由探视团长与其他探视成员共同支配,可用于探视车马费、伙食费或礼品费等。
4..财务部及时将资料收集、整理、归档。资料包括:支出凭单、志愿者身份证信息、联系方式等。